資安政策 |

Security

資訊安全政策

制定單位:管理部 修訂日期:2022.08.01

  1. 目的:為確保本司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,強化本司資訊安全管理,保護資訊資產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維護資料、系統、設備及網路之安全,提供可靠之資訊服務,訂定本政策。
  2. 依據:2.1 ISO 27001:2013 5.2政策
  3. 適用範圍:
    3.1 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司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    3.2 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 11 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司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    3.2.1 資訊安全政策訂定與評估。
    3.2.2 資訊安全組織。
    3.2.3 資訊資產分類與管制。
    3.2.4 人員安全管理與教育訓練。
    3.2.5 實體與環境安全。
    3.2.6 通訊與作業安全管理。
    3.2.7 存取控制安全。
    3.2.8 系統開發與維護之安全。
    3.2.9 資訊安全事件之反應及處理。
    3.2.10 業務永續運作管理。
    3.2.11 相關法規與施行單位政策之符合性。
  4. 資訊安全政策及目標: 維護本司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。藉由本司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目標:
    4.1 資訊安全政策
    為使本司業務順利運作,防止資訊或資訊業務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並確保其機密性(Confidential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及可用性(Availability),特制訂本政策如下,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:
    4.1.1 定期因應內外在資訊安全情勢變化,檢討資訊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。
    4.1.2 針對各資料的機密性與完整性應妥善保護,避免資料遭竄改,明確規範資訊系統及網路服務之使用權限,防止未經授權之存取行為。禁止多人共用同一帳號。
    4.1.3 建立資訊安全防護(如:防火牆、防毒軟體)。
    4.1.4 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,提升同仁資訊安全意識。
    4.2 資訊安全目標
    4.2.1 資訊安全政策應定期進行評估,以反映資訊安全管理、法令、技術及本司業務之最新狀況,並確保本司資訊安全實務作業之可行性及有效性,管理審查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。(4.1.1)
    4.2.2 保護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,確保資訊需經授權,人員才可存取,以確保其機密性、完整性。核心業務系統遭未經授權存取之事件,每年發生次數不得超過 0 次。(4.1.2)
    4.2.3 外部網路入侵事件一年不超過3次。(4.1.3)
    4.2.4 每年依本司全體人員之工作職務、責任,適當授與資訊安全相關訓練,一般使用者與主管,每人每年三小時以上之一般資訊安全教育訓練。(4.1.4)
  5. 責任:
    5.1 本司應成立資訊安全組織統籌資訊安全事項推動。
    5.2 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授權資訊安全組織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    5.3 本司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本政策。
    5.4 本司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    5.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  6. 審查: 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並確保本司業務永續運作之能力。
  7. 實施: 本政策經「資訊安全執行小組」資訊安全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ISO 27001 認證

本公司取得國際資安管理系統 ISO 27001 認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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